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通知书

123发布时间:2022年7月22日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Tags: 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通知书

  赵义厚律师,常德劳动维权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劳动关系的确定是通过相应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来保证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双方合意进行的,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劳动关系的解除也是需要双反合意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作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


  破产,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亡。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是指合法建立的公司或企业在存续过程中,未能一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被撤销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成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规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法律规定不可能包含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合同法》将这一规定作为兜底条款。


  为保护处于困难情况下的劳动者不致因失业而丧失生活来源,法律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某些情形作了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也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 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二、劳动合同解除特征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三、解除劳动合同三定律


  1、除了法定条件,任何约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均无效;


  2、 任何约定违约金、赔偿金的,均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劳动合同的解除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条件的,不然就是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通知书

  公司在招聘员工的时候,都会根据公司情况规定试用期。当试用期员工达不到公司的要求、不能胜任公司的岗位或是表现恶劣不符合岗位的录用条件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员工试用期的表现,终止试用期。那么,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通知书应该如何书写呢




  一、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通知书


  试用期辞退通知书


  先生:


  我公司与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供了岗位,试用期间,公司发现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因此试用期未通过考核,不符合本公司在录用你之前所公布的你所在职位的录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辞退;予以辞退。请你接到本辞退通知后,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同时,接到本辞退通知后,你不得以公司名义再开展任何业务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担。


  本通知自收到之日起生效。


  请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公司人事部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____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1、双方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实践中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或约定试用期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要有合法和明确的录用条件。


  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确定所要聘用的劳动者的最终条件。招工条件可以相对简单,以吸引更多的求职者到用人单位面试。录用条件则应尽量严密、完善,并主要注重对能力的考核,要更具可操作性。招工条件不应替代录用条件,在只有招工条件而没有明文录用条件时,执法机关可能将招工条件视为录用条件。为使录用条件具有可操作性,最好同时明确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


  3、用人单位已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可在其员工手册等劳动规章制度中针对岗位要求规定录用条件,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某一岗位的录用条件进行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或录用后,有义务向劳动者明确录用条件,所以用人单位要做好必要的签收手续。


  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届满之前要有具体的考核行为。


  用人单位在进行试用期员工的考核过程中,不单单是要把试用期考核表制作出来,更重要的是让新员工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完成考核。


  三、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试用期的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有关员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通知书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看似简单的员工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在书写的时候,还是要注意内容和合法性。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辞退试用期员工的问题,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All Right Reserved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0736874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