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义厚,常德劳动维权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律师表示:不可强制员工签;竞业限制;
半年前,小陈在五里庙建材市场一家公司门面做营销工作,最近她向公司打了辞职报告准备离开。可是用人单位一直扣着两个月工资不发,要求小陈必须答应半年内不在该市场做相同行业的营销工作。小陈认为公司要求不合理,双方就此僵持了将近半个月。
市民投诉:签了协议才给工资
今年5月初,小陈进入安徽省玖美陆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五里庙店面做营销工作。半年后,小陈想离开公司,并向领导打了辞职报告。辞职前,她还有两个月共计 3000多元的工资没发,而她与公司的矛盾随之而出。;公司也同意我辞职,不过要求我必须在半年内不能在五里庙市场同等行业再工作,而且要签协议。签完协议还要扣一个月的保证金,等半年期过去后才退。;小陈一听不太明白了,为什么要强制我不能在市场继续找工作,还要扣工资以后如果不退钱我找谁去她拒绝了这项协议,而两个月的工资就此被扣下。
用人单位:协议符合行业规定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用人单位一位王姓经理。他介绍说,小陈的辞职报告已经打了,可公司还没有批下来,原因也就在那个协议上。他认为,这个协议符合行业规定,也是为了维护公司商业机密、技术机密等正当利益。;我们不是不给工资,她签了这个协议,我们只扣一个月工资作为保证金。半年后只要没有问题,我们肯定会退!;
律师说法:;竞业限制;协议不能强制
律师柳丰收表示,小陈遇到的这个条款,叫做;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为了保护商业技术机密,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类似协议。不过这种协议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不能以扣留工资为筹码。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即使要签协议,小陈也没有义务给用人单位交;保证金;,反而对方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有关于保证金的一些法律问题,很多人可能并不熟悉。但是保证金的发生在我们生活中时常发生,所以了解它的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那么,农民工保证金由谁缴纳呢我相信你对这个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些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农民工保证金由谁缴纳
1、办理施工许可证是甲方负责办理的,其中有一条就是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凭证的事。所以是甲方办理。
2、然后甲方再把这笔钱从施工总包单位身上扣下来。就变成是施工单位自己交的了啊。一般合同中会约定的。
二、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1、加强民工工资发放监督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到位,作为业主单位,要联合监理单位力量,督促施工单位足额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建立民工工资发放台账,要求施工单位将民工、各班组长的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等存档,支付民工工资要公布、上榜,提高透明度。
2、严格执行民工工资维稳机制
公司制定印发了《城投集团工程项目民工工资支付报告及维稳处置暂行办法》,可以很好地协调解决公司所属项目民工工资问题,防止因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群体事件。要严格遵照执行建立的项目工程款拔付报告机制、与施工单位负责人沟通协调机制、民工涉稳应急机制,提高集团公司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创新民工维稳工作方式方法
建议城投集团在与施工单位签定建设合同时,将支付职工或农民工工资纳入合同进行约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结清职工或农民工的工资款项后,支付全部工程款项。对较大型的工程实行由建设单位预付工程10%的款项存入专用帐户;建立;承包商;信誉档案,各管理部门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包商的相关资料和信誉情况进行公布,对于上;黑名单;的承包商,限制或取消其在赣州建筑市场上参加工程投标资格
4、加强法制宣传,努力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
联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断增强农民工法律意识、政策意识,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的权利。同时,要教育广大农民工在追讨工资时采取理性合法的手段,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的权益,防止出现非理性和过激的行为,造成不良的后果。
5、联合司法部门惩处恶意肇事者
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权益,严格执法,及时受理、解决农民工的工资诉求,积极主动地为农民工搞好服务,使农民工兄弟流汗不流泪。公司与市信访办、市劳动监察大队等相关部门经常保持沟通联系,及时反馈信息。对于确实存在故意闹事、恶意上访的,要及时借助政法委和司法部门力量,依法惩处。
6、激发劳动力市场活力
建议政府或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劳动力劳务市场,加强准入门槛,要求劳务公司对有市场、有信誉的劳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相对稳定劳动力。
三、国家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是什么
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不能立即补发的,要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
对恶意拖欠和克扣工资的企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企业在依法破产、清偿债务时,要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把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纳入第一清偿顺序。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农民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要重点做好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资的违法行为。
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致使施工企业不能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的,要追究建设单位的;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追究施工单位的。
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农民工保证金由谁缴纳这个法律问题。法律要保护好对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合法权益不那么容易被不法分子侵害。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大家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