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义厚,常德劳动维权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当下许多企业拒绝招收女职工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男女就业平等,那么拒绝招收女职工违法吗这是许多用人单位比较关心的问题,因此,整理了关于拒绝招收女职工违法吗的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详细解释,希望帮助到您。
一、相关法律对女职工的保护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检查,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
二、维护女职工的相关规定
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予以罚款;
按照新规休产假158天后上班;
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且规章制度规定的产假天数没有达到或超过158天,女职工可以以用人单位的产假规定违法为由辞职并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三、如果以用人单位的产假规定违法为由辞职,应保存好以产假规定为由辞职的书面证据,如果没有书面证据的,应录音、录像、拍照等
以上是整理的拒绝招收女职工违法吗的全部内容,男女就业平等,企业招工时不得歧视妇女。当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招收女职工时,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予以罚款。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咨询律师,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医保的政策也大力地实施,许多企业上班的职工生病了也能进行报销,而且报销的比例也是非常大的。那么具体是多少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城镇职工医保报销的具体范围和比例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城镇职工医保报销的具体范围和比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在我国,凡是在企业工作的职工都必须办理社保,其中就包括了医疗保险。但需要医疗保险的不单单是在职职工,学生、无业人员在生病时一样需要医疗保险的保障,这就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意义。今天就为大家讲解一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适用人群不同
据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主任孙振田介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成年居民。大学生将来也要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2、缴费方式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
其中单位要承担职工工资总额7%,个人承担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今年由于经济危机对企业的经营造成的一定的影响,从今年4月到12月时间段内,将企业单位的缴费由7%下调至6%,以减轻企业负担。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个人通过所在居委会或学校缴费,同时政府在个人和家庭缴费的基础上给予补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筹集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个人缴纳分别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补助分别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标准要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低很多,约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人均筹资额的1/5。
3、享受待遇不同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按50%报销。
4、就医管理要求不同
参加市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需在烟台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方可享受报销待遇。目前烟台市区有33家烟台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可供职工选择。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居民因病住院,可直接到市辖五区范围内设有儿科病房的定点医院就医,不受医院级别限制;12周岁以上的居民,首诊需在五区范围内二级以下定点医院就医,确因技术水平所限诊治有困难的,可本着逐级转诊的原则,办理市内转诊手续后,再转至高一级别医院进行诊治。
三、企业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职工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参保职工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城镇职工医保报销的具体范围和比例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当然是有一个具体的比例的,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