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一级伤残赔偿案件

123发布时间:2017年7月22日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2007年某日晚,在北京市通州区通马路京津城铁桥下,被告王某驶号牌某公司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适有原告赵某步行由西向东横穿道路,轿车左前部撞将赵某撞伤。此次事故经通州区交通支队认定,被告王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本次事故特殊就特殊在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经北京积水潭医院抢救治疗,事故造成原告:颈椎骨折错位,颈椎(c4—5—6)高位截瘫,胫腓骨粉碎骨折(右),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中),硬膜下出血(左颈)等,经医生诊断基本可以确定原告终身瘫痪,无法治愈,构成一级伤残。但是肇事司机才19岁,拿到驾照不久,赔偿能力有限,事故发生没几天,伤者经朋友介绍找到我,碰到这样的事故用伤者亲属的话来说,真的生不如死,本来伤者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儿子,家庭美满,事业上蒸蒸日上,突遭如此横祸,只能一辈子躺在病床上,不但不能抚养儿子、赡养老人,就连吃喝拉撒睡还要家属全天护理,心理上的痛苦无法想象。
  刚开始肇事方还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来肇事方看到后果如此严重,简直就是无底洞,就开始逃避,伤者家属感觉不妙,就立即委托我到法院起诉,考虑将来必定执行难的问题,起诉的同时我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扣押了肇事车辆(车比较好还能值几个钱)。起诉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因为伤残鉴定就最少需要六个月后才能做,因为司机逃避责任,不去应诉,本案的送达都是公告的。
  经过漫长的等待,伤残鉴定、公告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众多程序,法院终于开庭了,因为原告伤残严重,并且上有老下有小,涉及的赔偿费用项目和证据非常多,但是庭前我们都作了细致、充分的准备,一次开庭就结束了,经过近一年的诉讼,法院终于判决了,判决保险公司赔偿5万(因为只有5万三者险),司机和车主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住宿费、法医鉴定费、残疾用具费等共计105万余元(还不包括5年后的护理费)。经过判决公告,案件最后终于于近日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执行庭找到被告后,被告又提出了申诉,但是申诉不影响判决的执行,对方申诉其实也没什么不利的,侧面也说明了被告跑不了,必须执行判决。



All Right Reserved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0736874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