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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劳动争议纠纷缘何增多

123发布时间:2017年12月4日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何利萍 吕欢

  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争议有明显增多趋势,该类案件已成为当前劳动争议审判中的新点和难点。

  产生原因

  法律法规未作区分。我国劳动法并未将公司高管排除于劳动者之外,对于公司高管多处于管理或控制地位,从属性特征不明显等因素未加考虑,在法律规定上与其他普通劳动者未进行区分;劳动合同的缺失。由于高管人员本身与雇主的密切联系和信任关系,双方对于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问题往往通过口头约定,或仅签订一份内容不明的聘任书,双方之间信任纽带一旦破裂,权利义务都没有有效的书面合同予以限制,举证也更加困难;监督机构功能弱化。一些家族化、亲情化的公司没有设置监事会或监事人员,在股东和董事之间缺乏必要的制衡,从而导致高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缺少监督,极易导致权力滥用,从而引发纠纷。

  对策建议

  完善立法。对于高管人员,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应结合其对公司的掌控管理、对证据的掌控能力等因素,进行有别于其他普通劳动者的特别规制;灵活适用法律。在司法审判中,法官应综合考虑高管人员的主管范围、对公司的管理控制程度、行业习惯等因素,在举证能力分配或法律适用上区分不同情形灵活适用法律;完善管理机制。公司与高管之间应当对权利义务包括劳动报酬、工作范围、劳动时间等进行书面约定。应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明确高管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应该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起到预防和警示作用。应重视和强化监事会的作用,从公司机制上实现权力制衡。同时应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创造积极向上、团结拼搏的企业氛围,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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