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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下岗职工进中心
123发布时间:
2018年7月2日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1.下岗职工的协议期限从其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之日起计算。原劳动合同期限长于3年的,协议期限不得超过3年;原劳动合同期限等于或短于3年的,协议期限不得超过原劳动合同的期限。
2.协议必须由企业和下岗职工本人签订,在签订协议时弄虚作假,找他人代签或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协议无效。
3.对于经企业反复动员后,仍不愿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或进了中心不签协议的下岗职工,不支付其基本生活费;3年期满后,企业也应当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其起始日期从劳动部门认定为下岗职工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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