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职工中断工作个人帐户的处理

123发布时间:2022年6月22日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Tags: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职工中断工作个人帐户的处理

 赵义厚律师,常德劳动维权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以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基数,但从目前管理水平看,一些地区尚难作到;为此,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暂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 目前按工资总额和离退休费总额两个基数提取的,应改为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一个基数提取。具体缴费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






职工中断工作个人帐户的处理

职工中断工作有两种类型,第一种,由于各种原因在一段时间内暂时停止工作,之后又重新工作的。职工在中断工作期间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帐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帐户储存额可以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第二种类型是职工退休,这时其个人帐户缴费停止记录中余额部分仍继续计息,支付情况按月发放,直至其死亡。

第三种类型是职工在职死亡或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予以封存。








All Right Reserved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0736874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