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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罚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 产假期间 劳动合同到期咋办?

123发布时间:2022年6月22日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Tags: 如何处罚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产假期间 劳动合同到期咋办

 赵义厚律师,常德劳动维权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如何处罚侵害女职工权益的用人单位

  核心内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对用人单位侵害女职工权益的做了具体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侵害女职工权益的处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以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附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有关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相关知识拓展: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以下几种: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矿山井下作业;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产假期间 劳动合同到期咋办?

咨询:我在一公司上班,去年10月初,我休产假回家了。但是我的劳动合同于当年10月底到期。因为在家休产假,所以我也没有回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产假结束后,我回单位上班,单位提出因为劳动合同已经到期所以不再续用我,请问单位的这种做法对吗律师答复:单位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你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根据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所以,依据上述规定,虽然你的劳动合同在产期内期限届有权不再和你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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