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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

123发布时间:2014年1月13日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内容提示:
试点依据
“三化”内容
组织领导
工作安排
(一)试点依据
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的依据是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号)
(二)“三化”内容
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是指劳动力市场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省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厅成立由副厅长为组长的“三化”试点工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省厅职介中心、信息中心、就业处、失业保险处、就业训练中心,具体工作由省厅职介中心牵头。各市在接到本通知后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本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工作安排
省厅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河北省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计划》,全面安排部署和指导检查“三化”试点工作,并争取试点经费,支持试点城市。各市应积极申报参加试点工作,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的步伐,以促进我省再就业工程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详见河北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1999年3月9日冀劳社[199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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