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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劳动者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123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日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劳动合同法滴4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法律界提示】依照上述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合同不论是终止还是解除,都发生经济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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