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法律热线:
文章详细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救济途径

123发布时间:2017年7月22日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当事人对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19楼



军 律 师

—-



   



All Right Reserved 常德劳动维权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0736874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